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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4月22日電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郭姓美容醫師替薑姓女律師拉皮,未註意她皮膚過敏,操作儀器時以130焦耳能量高溫灼傷她右臉,遭女律師指控醫療疏失。一審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新臺幣)。郭不服,提起上訴。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郭已知薑女數天前就皮膚過敏,卻貿然施打劑量較高的130焦耳造成灼傷,已有疏失,駁回上訴確定。  (原標題:臺灣一女律師拉皮遭灼傷 醫師被判拘役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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