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訊】(記者關鍵字行銷 何可人)近日,市規土委在官方網站上就《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指導意見》向市民征求意見。此征求意見稿中提到,在滿足結構、消防等安全要求和城市景觀的前提下,既有住宅可以申請加裝電梯,且加裝電梯以梯號或棟為單位申請,須由本棟或本單元(本梯號)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市民可於11月3日前登錄市規土委網站反饋意見。
   據記者瞭解,為改善老舊住宅的居住品質,推進無障礙設計建設,市規土委根據廣東省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指導意見。在滿足結構、消防等安全要求和城市景觀的前提下,既有住宅可以申請加裝電梯。已納入市政府批准的全市城市更新單元計劃和近期土地整備計劃的住宅不得申請加裝電梯。加裝電梯以梯號或棟為單位申請,並符合如下條件:經本棟或本單元(本梯號)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加裝電梯可能影響相鄰住宅採光、通風等使用功能的,經申請人與相關權益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時,加裝電梯的費用業主可通過多種好房網方式籌集。
   根據征求意見稿,申請人可向所在轄區的規劃國土委管理局申報加裝電梯建築設計方案審查。對因加裝電梯而增加的建築面積,不視為增加容積率,免收地價,不用辦理用地補充手續,不辦理房地產權登記。  (原標題:老舊住宅加裝電梯 需經2/3業主台北港式飲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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